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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卤灯及其镇流器能效标准7月1日实施
2006-07-21 来自: 中国低压电器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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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资源与环境标准化研究所获悉,《金属卤化物灯用镇流器能效限
定值及能效等级》(GB20053-2006)、《金属卤化物灯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》
(GB20054-2006)两项标准于2006年7月1日开始实施。
金卤灯、金卤灯镇流器能效标准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内容:一是能效等级。我国的照
明产品能效等级均分为3级,1级是国际先进水平,目前市场上没有或只有少数产品能够
达到;2级是国内先进、高效产品,是节能评价值,达到2级及以上的产品经过认证可以
取得节能认证标志;3级为能效限定值,3级以下为淘汰产品,禁止在市场上出售。
二是能效限定要求,它在标准实施时将作为强制性指标。能效限定值是国家允许产
品的最低能效值,低于该值的产品则是属于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。
三是节能评价要求,属于推荐性指标,是开展节能产品认证的技术依据。当金属卤
化物灯是符合节能评价要求的合格品时,企业可向国家节能产品认证中心申请节能产品
认证并获得其颁发的节能标志和证书。(罗春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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